汽车贸易政策 虽出台 发挥作用待细化


发布时间:

2024-06-09

此《政策》发布对于确定汽车贸易发展方向十分必要,然而如何实施、如何影响现有市场,还有待于各实施细则出台后才能定论。

2005年8月10日,经过两年多的酝酿以及近一年的征求意见后,《汽车贸易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经商务部部务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8月12日,这一政策全文公布在商务部网站上。

正式颁布的《政策》共分为总则、政策目标、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汽车配件流通、汽车报废与报废汽车回收、汽车对外贸易、其他共8章49条,是我国对从汽车出厂到报废处理流通全过程进行规范的行业政策,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它的出台填补了我国汽车贸易政策领域的一个空白。

然而,与去年《政策》征求意见稿出台而引发了行业内、民众间以及网络上大讨论的情形不同,此次《政策》正式出台,各界的反响相当的一致——平静。也许是近一年的讨论过程以及《汽车品牌管理办法》的先期实施情况让大家的思维更趋于客观和理性。在记者就此问题采访的学者专家以及相关人士中,大多数人都认为《政策》的规定只是为汽车贸易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方向,至于具体如何实施、如何影响现有市场,还有待于各实施细则出台后才能定论。

政策框架性、导向性明显

毫无疑问,《汽车贸易政策》的正式出台对于确定汽车贸易发展方向十分必要。

《政策》总则明确指出,制定此政策的目的就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维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我国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促进消费,扩大内需”。     事实上,由于长期以来重生产、轻流通的传统思想导致我国汽车营销服务发展十分落后,包括新车和二手车交易在内的汽车流通业均处于弱势地位。随着中国汽车业的快速发展,消费市场提速与营销服务领域滞后的不平衡性越来越突出,给进一步提升对消费者的服务质量带来困难,与此同时,加入WTO后面临的日益严峻的市场竞争环境,也使得国内发展相对缓慢和混乱的汽车流通领域迫切需要一部具有指导意义的、完善的、可操作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其发展。

此次正式出台《政策》适时地表达出了其规范促进汽车贸易发展的良好意愿。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政策》一方面着力规范市场主体秩序,建立和完善准入制度;另一方面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严禁低价竞销、价格欺诈、偷税漏税、强买强卖以及经营假冒伪劣汽车配件商品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和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引导贸易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另外,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打破地区封锁,促进汽车商品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通。

然而,如果认真研读《政策》的各项条款,就不难发现,《政策》更像是一个方向性、粗线条框架,对具体问题、操作原则、条件等详细情况并未做详细说明,通篇没有具体法则,更多的是一句话带过。“其实,方向性的政策固然重要,而对于汽车厂商以及消费者而言,具有可操作性的模式、方法、手段等细则才是大家关注的,这也是为什么此次《政策》正式出台却各方反应平静的一个原因。”一位熟悉《汽车贸易政策》从酝酿到出台全过程的业内人士表示。

二手车交易门槛降低

与去年商务部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出台的《汽车贸易政策》对于二手车交易政策的进一步“松绑”成为其变化。

 政策除重申目前已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服务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外,还进一步放宽了二手车交易限制,鼓励有实力外商投资汽车贸易,并鼓励加快发展和扩大汽车消费信贷。与去年颁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文件删除“二手车交易市场不得直接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的规定,这意味着目前许多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直接经营功能得以延续。正式公布的政策还删去了“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经营活动的人员通过统一等级考试”、“取得有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规定。另外外商进入二手车领域的门槛也得以降低。

“中国二手车市场是一个相当大的市场,一旦交易活跃起来,不仅会带动相关鉴定、评估行业的发展,还将刺激新车的销售,从而带动整个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分析师贾新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标致雪铁龙集团中国区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在发达国家,二手车流通市场非常发达,二手车交易量都是新车销售量的2倍以上,而我国二手车市场规模非常小,只有新车交易量的1/4至1/3。我国目前汽车拥有率很低,二手车市场发展的滞后严重地拖累新车消费,因此,规范二手车流通市场不仅有效促进二手车流通,而且解除了新车消费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新车消费。

在这种刚刚起步的情况下降低二手车交易的门槛,无疑可以促进二手车流通的提速,那么鼓励外商进入二手车领域是否会给尚不成熟的中国二手车市场带来负面影响呢?

贾新光认为不用过多担心这个问题,因为国内跟国外的二手车市场存在很多不同,外商要进入中国首先要熟悉中国的国情,这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大“门槛”。

 当然也有不同的声音。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生产资料市场委员会信息处处长王若兰认为,不论日本、美国还是韩国,经过多年的发展,他们在二手车流通领域已经积累很多的经验,他们的到来或多或少都会给中国本国的二手车发展带来冲击。

“但是政策的出台在客观上建立了一种公平、公正、平等的竞争环境,有这种环境就接受来自国际的竞争。” 王若兰表示。

细化才能发挥作用

也许正是因为此次《政策》的出台更多的是导向性条款,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所以对其具体实施效果以及其实质性作用,业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贾新光认为该《汽车贸易政策》本身对业界实质性影响并不大。“这个政策主要包括品牌销售、二手车业务和进出口方面的政策,事实上这几方面已经有单独的政策规定出台,或者是政策的主要内容已经为业界所知晓。商务部的意图或许是要出台一部涵盖所有汽车经营业务方面纲领性的政策。”

另一位分析人士也认为,如果不及时把《汽车贸易政策》里原则性的条文解释清楚,那它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原则性的东西有具体的规定才能贯彻下去。”该人士表示。

王若兰对此也有同感,针对第十六条规定:支持有条件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经营二手车以及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连锁经营,王若兰认为,对于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连锁经营,不论是政策还是即将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中都没有任何具体细则。“设立连锁分支机构这一条在《政策》中只提到了一句,在《办法》中也没有具体的体现,没有一个具体可实施、可操作的办法,实施起来就很容易显得空洞。”

王若兰还指出现行《政策》中实际对二手车营销方式还有遗漏,“实际上在营销方式上还有金融,汽车厂商可以回购卖出的车,这笔钱可以作为购置新车的付款,这也是一种营销办法,但是在《政策》以及《办法》中都没有体现这一块,所以我认为《政策》和《办法》还都有待于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完善。”